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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汉用火药枪击毙撬窗小偷 是否正当防卫成焦点
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7年01月12日04:00 四川在线-天府早报

  见小偷用刀撬自家窗户,7旬老人找出火药枪,对着窗户的黑影抠动了扳机……第二天,有人在菜地里发现了小偷的尸体。昨(11)日,金堂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。法庭上,当事双方就汤吉厚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,受害者家属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,提出索赔51万元。休庭后,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。

  ■案件回放

  小偷撬窗大爷开枪2006年11月9日晚上10时许,“砰”地一声巨响,打破了金堂县三星镇川福号村4组的宁静,74岁的汤吉厚手里拿着火药枪,半天回不过神来。据汤称,当日晚他正在家中睡觉,突然被一阵响声惊醒,他看见窗外有人正拿着刀撬窗子。“遭贼了!”汤吉厚喊道,慌忙中拿出了放在角落的火药枪,对着窗户的黑影开了一枪……闻讯而来的邻居在四周搜寻了一阵,并没发现小偷的踪影。第二天,有人在川福号村7组发现了一具男尸,胸口有枪伤。经调查,死者叫张伟,现年16岁,当晚与他一同准备实施盗窃的,还有另一名少年薛某。

  2006年11月11日,汤吉厚到金堂县公安局三星镇派出所自首,11月23日,汤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。

  ■庭审焦点

  昨日上午8时30分,当事双方的亲友纷纷来到现场,一些川福号村村民还带来了联名求情信,上面盖满了鲜红指印。“汤大爷简直就是为民除害!”村民陈大爷说,近段时间,村里时常发生盗窃事件,村里的人对小偷恨之入骨。

  离原告席最近的位子,坐着一个面容憔悴的中年妇女,她就是张伟的母亲周桂芳。在3个半小时的庭审中,她始终低着头,嘴里时不时呢喃:“他只有16岁啊!”……

  焦点一

  是否属于故意杀人?

  公诉人称:汤吉厚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用其非法持有的火药枪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,其行为触犯了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  辩护律师称:主观上,汤吉厚在当时的特定环境下开枪的行为,目的是为了吓跑小偷;汤当晚与他人四处寻找,探究是否伤及他人,说明他确实没有杀人的故意。客观上,几粒火药散弹击中受害人肺部,是不可能导致受害人短时间死亡的,因为受害人的逃跑行为加剧了肺部伤口出血,而且同行盗窃人员对他遗弃,未及时送医院救治,这才是受害人失血性休克致死的主要原因。“故汤吉厚故意杀人罪不成立。”

  焦点二

  是否正当防卫?

  公诉人称:汤吉厚进行的不法侵害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,造成重大损害,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。

  辩护律师称:案发前,汤家多次被盗窃,甚至被纵火,当时的特定环境不容汤吉厚多加考虑或选择。另外,事发当晚,与张伟一起的另一名行窃人员提出屋内有人时,但张仍然坚持要开窗户进入,在汤高呼有贼时,受害人仍坚持强行进屋。这就充分说明当时的情况已经万分紧急,手持长刀的小偷一旦进屋,肯定会对被告汤吉厚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,“所以汤吉厚属于正当防卫。”

  焦点三

  非法持枪是否有罪?

  公诉人称:汤吉厚的火药枪是40多年前在街上购买的,持枪证上办证日期为1987年,有效期至1991年。

  辩护律师称:汤吉厚属于非法持枪并无异议。但是从主观上讲,汤吉厚是个文盲,对枪支证上的说明并不知情,对公安机关的相关公告也不知晓。“对非法持枪并无异议,但不做处罚。”

  早报记者 陈东 摄影 李国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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